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通税稽公〔2025〕5号
发布时间:2025-02-21 13:58 | 来源: 南通局稽查局 | 字体:[][][] |
![]() |
南通慕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:
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、企业注册经营地址已搬迁等原因,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通税稽税通〔2025〕20号)采取直接送达、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现公告送达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,具体文书见附件。
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附件:税务事项通知书(南通慕山旅游服务有限公司)2025-5.pdf
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
2025年2月21日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